保障房新规哪位了解?



				
				
小老虎山大王
61404 次浏览 2024-05-0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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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9 12:11:14 回答

你好,希望帮到你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有效使用,实现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1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1〕109号)和《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筑府发〔2011〕3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集、房屋租赁管理和物业服务、复核与退出管理及社区服务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工作,政府指定机构(或房屋产权单位,下同)具体实施运营管理;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统筹和指导所辖区域内保障性住房的社区服务和管理。各级财政、民政、物价、公安、工商、税务、商务、教育、城市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及供水、供电、燃气、广电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项目管理权限做好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  运营管理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五条  
保障性住房租金由政府指定机构收取。租金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保障性住房租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条  
实行统一物业服务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营、维护,绿地的养护、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及支付公用水电费等。

2024-05-09 12:11:14 回答

一、家庭申请条件有变
2-3人户年收入标准放宽到8万元,4人及以上户的年收入标准由原来的少于6万元或7万元放宽到11万元
二、申请保障房需满足的户籍条件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应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三、家庭收入要满足一定标准
新标准在家庭收入方面放宽了要求:2-3人户的年收入由原来的少于5万元放宽到8万元;4人及以上户的年收入标准由原来的少于6万元或7万元放宽到11万元。
四、明确单身居民申请条件
需年满30周岁并在本市工作和生活,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五、把日常申请变为按批次申请
六、建立申请家庭诚信档案制度
未如实申报家庭情况等12种行为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其中,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装修,损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以及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的、未主动申报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化情况等12种行为,只要满足其一,根据情节轻重申请家庭就会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此不良信用记录情况可以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2024-05-09 12:11:14 回答

今后,保障房的申请范围除了北京市户籍家庭之外,也有望扩至在京稳定工作的非京籍人群。更多人询问北京怎么申请保障房及北京保障房到哪儿申请涵盖北京保障房申请材料及北京保障房申请表等内容。非京籍人群的具体申请条件还在研究讨论中,目前倾向于和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制度相衔接。总体思路是不再考虑收入水平,只考虑住房是否困难。按照目前的设想,保障房的申请依据将只考虑是否在京拥有房产。2014年5月,北京顺义区西马坡政策性住房—首开中晟新城项目结构封顶。该项目作为2010年以来北京市最大的政策性住房项目,建成后将提供保障房4866套,可有效解决马坡镇下辖5村约3600名村民和顺义区2600余户轮候家庭的住房需求。据了解,除政策性住房外,该项目还包含商业、养老院、幼儿园、邮政局、儿童福利院等配套设施。明年下半年,项目将具备验收条件并交付使用。2014年北京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7万套。2013年北京市保障房今年新开工项目41个,共计8.3万套,完成全年任务52%;竣工项目33个,可交用住宅5.1万套,完成全年任务73%;已累计完成投资达到325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71%。截至到2013年8月,北京市已累计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房3.2万套,其中配租5036套,配售2.7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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