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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去哪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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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5
      支取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或外县(市)管理部柜台。支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5%以上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入校学习、触犯刑律被判刑、出境定居、工作调离本市、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患有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 2024-04-23
      支取办理程序 1、支取人持所需要件到中心服务大厅3-4号窗口初审、复核。 2、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由提取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3、合格者由提取人凭支取凭证到中心附近商业银行支取现金。 支取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越山路11号 城建大厦。
    • 2024-04-26
      你好,拿着解除合同证明及身份证本人去社保局咨询并办理。 发票上的金额是你房子的全款,而借款合同上的金额是你跟银行申请的贷款,是放款去掉首付款的部分啊。不管你怎么避税,最后给官方报上去的房屋总价肯定是一致的呀,如果出现不一致,那几乎不大可能,这样的低级错误,不会通过审批的。所以我认为,你担心多了,你的累计提取额上限是你发票上的金额。如果真的出现你发票上的房价总额跟借款合同上的房价总额不一致,那么就看你以哪种方式办理提取了。购房提取需提供资料:1、全款购房: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或者: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贷款购房:借款合同+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上面的方式,哪种比较适合你,你就选择哪种,以所提及的票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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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支取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支取办理程序 1、支取人持所需要件到中心服务大厅3-4号窗口初审、复核。 2、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由提取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3、合格者由提取人凭支取凭证到中心附近商业银行支取现金。 支取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越山路11号 城建大厦。 咨询电话:64805000,648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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