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安置房特点是什么?



				
				
囍兒小静静
84138 次浏览 2024-05-0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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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09 00:13:15 回答

1,定向安置房就是根据拆迁等原因到指定居民区安置的房屋。
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2024-05-09 00:13:15 回答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2024-05-09 00:13:15 回答

(一)有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购买流程是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簿、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或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等资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部门申请核准购房资格。经审查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房产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  个月内,在申请人住所地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限为7  天。公示期内无人对申请人购房资格提出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房产部门发给《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凭该证明可选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2024-05-09 00:13:15 回答

(一)开发建设时间有明确约束目标。相对而言,普通商品房开发的销售及交房时间,开发商有更多自我计划权。拆迁安置等保障性住房却有更严格的外部制约性。例如,镇江市规定,从拆迁签约之日起,选择多层、高层、小高层住宅安置房的,安置腾仓期分别为18、24、36个月。由于此类开发,相当部分在拆迁原址建安置房回迁安置,原址从开始拆迁到净地,加土地上市交易时间,通常在8个月至一年左右,留给开发商开发时间其实十分有限。一旦因交房时间延期,将导致较为严重的违约后果及社会问题,如群众大规模集中上访、按原腾仓费2倍补偿(在江苏镇江市通常每平方米每月超期腾仓费补偿高达约20元人民币),当延期一年以上交付时,延期安置补偿就高达所开发拆迁安置房政府回购价的约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
  (二)开发户型有严格的约定,具有一定设计难度。无论是拆迁定建安置房,还是廉租房、经适房,都有严格的面积标准及楼型、房型标准,开发商不可随意变更。一般而言,各地拆迁管理部门均要求,拆迁定建房面积、楼型、房型在拆迁前均需向被拆迁人公示并供其选择,政府及相关业主单位再根据预测结果或实际被拆迁户选择结果确定某种户型建设套数,具有很强的预先设计条件的约束性,一旦变更,将存在被拆迁人合同选择房型与供应房型套数户型不匹配的严重问题。其他廉租房、经适房,通常各地政府也有明确的标准,不可随意变更。因此,此类房屋开发在设计时存在既要用足规划容积率指标,又要满足预定户型套数要求的,所谓“拼户型”的难题。
  (三)品质及配套要求更高。对未从事过此类房屋开发的开发商而言,往往主观上会认为此类开发项目的品质要求并不高,其实不然。尽管此类住房的外部装饰铺装,外立面效果可能不十分追求品质,但内部品质要求往往更高。一方面,此类住房开发项目在执行一般当地商品房开发标准的同时,会增加特殊要求,如通常的普通商品房开发可以是不带内部门、窗,不配灶台、便池的所谓“裸房”,待客户装修时自行安装,而拆迁安置等保障性住房,各地往往规定应该配套齐全,但这些部位,正是房屋开发中质量瑕疵出现频率最高的部位。另一方面,此类住房的入住对象往往具有利益相关性,如入住人原先可能都来自同一拆迁区域甚至同在一个村民小组或工作单位,任何一套住房中出现的问题,会迅速引起所有入伙人的注意和知悉,被人为扩大化。此外,房屋的配件、饰件也应一致,不宜多品种混杂,以防引起入伙人对房屋品质差异产生的歧义。
  (四)入住时间具有批量、集中的特点。此类住房,往往存在在某一指定时间内集中批量交付的问题,对前期物管单位的素质要求很高,项目运营商、开发商、物管企业、建设施工单位,甚至连同地方政府部门之间,都要高度协调、高效运作、及时、高效、灵活的处理相关突发问题,不得发生发错钥匙、结错款项等严重差错。
  (五)销售资金更加难于保证。在中国内地从事房地产开发,最大风险来自于政策层面和政府,这种风险在此类房屋开发中往往更加突出,因为开发商拿地时面对的是市场,售房时面对的是政府。透支地方财力搞城市建设是中国内地各级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现象。此间最大的风险在于,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已完成所有工作和投资,门口集中着大量要拿房入住的普通居民,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还迟迟不能提供到位。其次,后期物业费收取也有一定风险,因为入住人群历史上往往居住在无物管的住宅内,短期内难以形成配合物管工作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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