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云里雨里大太阳
14110 次浏览 2024-05-0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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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9 00:56:35 回答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此时间限制。  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视同本市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其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视同本市户籍,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从2003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或租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现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6.2008年至2009年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连续两年低于23252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年可支配收入的总和,除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人数计算。  7.至本通告发布之日止,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28万元。申请家庭总资产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资产的总和计算。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024-05-09 00:56:35 回答

以下是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的查询
1、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然后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审核通过后由深圳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之后深圳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公示15天;
4、然后深圳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
5、最后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购房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2024-05-09 00:56:35 回答

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      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3、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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